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和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切實保障公眾用藥質量安全,新冠疫情以來,國家藥監局部署各地藥品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對疫情防控相關藥械的質量監管,加大對制售涉疫藥械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其中,針對近期市場上出現的非法銷售來源不明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療藥品線索,多地藥品監管部門采取線上監測和線下摸排相結合的方式,創新監管思路,深挖案源、嚴查違法。在統一指揮下,地方藥品監管部門會同屬地公安部門聯合執法,已搗毀了部分犯罪團伙及窩點,并在收網行動中現場查獲一批假冒Paxlovid(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及未經批準進口藥品等。經檢驗,查獲的部分產品不含有效藥品成份或非法添加其他藥品成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銷售假藥罪的規定。目前,案件正在由公安部門依法辦理中。
為深入排查風險、消除隱患,切實保障公眾用藥需求和用藥安全,國家藥監局組織全國藥品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大對制售假劣新冠病毒感染治療藥品的監測、摸排、檢查和案件查辦力度,發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機關。同時,國家藥監局正依法依規推動新冠病毒治療藥物研發上市,服務疫情防控大局。